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句容佰文服饰有限公司 常熟市瑞松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句容佰文服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常熟市瑞松服装辅料有限公司价款人民币939215.6元,并支付利息66919元(利息已计算至2019年3月1日,自2019年3月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年利率4.75%标准计算支付)。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856元,公告费520元,合计14376元,由被告句容佰文服饰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此款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户名: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镇江市永安路分理处,账号:11×××61)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19-07-31 |
| 发布日期 | 2020-0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