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登记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延津县绿森林业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行政登记
法院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
裁判结果

撤销延林证字(2008)第00965号《林权证》和延林证字(2010)第100121号《林权证》。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延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十份,上诉于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19
发布日期 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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