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云南省弥勒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2500元及利息14014.52元,共计56514.52元;自2020年10月30日起至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的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24元,减半收取计1812元,由原告***负担1196元,由被告***负担61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24
发布日期 2021-04-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