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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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沈阳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太原市四方缘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沈阳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货款1,257.00元; 二、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被告沈阳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轮胎3条(型号为225/65R17102TGRANDTREKST30);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被告沈阳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12-28 |
发布日期 | 2021-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