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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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光支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明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明光市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于2016年4月13日签订的《明光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原告明光市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网签合同备案登记注销手续。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日期 | 2021-0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