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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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平支公司 武安市华展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冀0432民初1532号 原告武安市华展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彦林,该公司经理。 住所地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 委托代理人冀秋林,谢占雪,河北九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平支公司。 负责人董志斌,该公司经理。 住所地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西侧。 原告武安市华展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平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25日立案。原告在本院受理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武安市华展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王福民 审判员王钦 人民陪审员王俊超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李伟红 书记员申骁 |
裁判日期 | 2020-01-21 |
发布日期 | 2020-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