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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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的租赁合同关系于2020年10月15日解除; 二、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腾空坐落于岳麓区××路××号××栋××栋××栋××楼××房屋。 三、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支付租金5600元; 四、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支付房屋占用费257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公告费560元,小计585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日期 | 2021-0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