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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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澳源牧业有限公司 三河市中鼎牧业有限公司 中鼎联合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沃克森生物科技(三河)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被告于2017年4月1日签订的《污粪处理设备运行协议》;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污粪处理设备运行费用385000元。 案件受理费7240元,减半收取计3620元,由被告三河市中鼎牧业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28 |
| 发布日期 | 2020-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