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晨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桐城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 |
| 法院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保全人安徽晨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资金6200000元或者查封、扣押登记在被保全人安徽晨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价值6200000元的其他财产; 二、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为两年,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1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28 |
| 发布日期 | 2020-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