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晨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桐城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
法院 桐城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保全人安徽晨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资金6200000元或者查封、扣押登记在被保全人安徽晨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价值6200000元的其他财产;

二、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为两年,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1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1-28
发布日期 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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