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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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
| 法院 | 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宝鸡永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3-25 |
| 发布日期 | 2021-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