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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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北华维贸易有限公司 天津恒润物流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天津海事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追加第三人***、***为(2020)津72执231号案件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该案的债务给付责任; 二、追加第三人***为(2020)津72执231号案件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该案的债务给付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裁判日期 | 2021-02-04 |
发布日期 | 2021-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