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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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 万星(南安)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万星(南安)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74667元;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08元,减半收取计904元,由***负担64元,由万星(南安)置业有限公司负担84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8-13 |
发布日期 | 2021-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