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嘉州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1112执160号

胡太奎(申请执行人)、四川嘉州实业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胡太奎与四川嘉州实业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

经本院立案执行,本院已于2021年3月30日向五通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2021)川1112执16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0)川1112民初754民事判决书。本案执行费100元,四川嘉州实业有限公司已缴纳。至此,胡太奎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1112民初75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裁判日期 2021-03-31
发布日期 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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