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济南嘉印标签有限公司 济南永辉运输有限公司 山东省永信非织造材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济南永辉运输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济南嘉印标签有限公司货物损失9150元。 二、被告济南永辉运输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济南嘉印标签有限公司送货费30元。 上述一至二项,均限被告济南永辉运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济南永辉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上诉费,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26 |
| 发布日期 | 2021-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