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苏州东浩家电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506执恢152号

沈建华、苏州东浩家电有限公司、赵志坚:

沈建华申请执行苏州东浩家电有限公司、赵志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首次执行程序案号:(2020)苏0506执3572号],执行标的417985.1元及相应利息,执行费617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至此,沈建华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苏0506民初6878号民事判决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

裁判日期 2021-04-01
发布日期 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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