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济宁荣海置业有限公司 济宁市汇源建安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支付给原告***工资8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付清。 二、被告济宁市汇源建安有限公司、济宁荣海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5元,由原告***负担2.5元,三被告负担2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5-09 |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