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保利影业投资有限公司
湖南润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原告***2014年12月3日前的房屋租金16000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原告***代收的2014年12月4日至2018年3月27日期间的房屋租金580337.91元及利息(以580337.91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8日起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074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5748元,由原告***负担12000元,被告***负担1374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5-31
发布日期 2021-04-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