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2020)湘0111民初8648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支付借款本金70000元及利息(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从2020年8月18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8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700元,共计5550元,由***负担2220元,由***负担333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2-23 |
发布日期 | 2021-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