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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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大沧海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劳务费271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71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683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12 |
发布日期 | 2021-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