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311执945号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卢春艳、李晓华(被执行人):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与卢春艳、李晓华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0000元,至此,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0311刑初745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裁判日期 2021-04-22
发布日期 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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