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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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罚金 |
法院 |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311执945号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卢春艳、李晓华(被执行人):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与卢春艳、李晓华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0000元,至此,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0311刑初745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日期 | 2021-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