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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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淄博出彩电器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22790.00元;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以1594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11月19日起至2017年4月5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35%上浮50%标准计算,以2279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6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35%上浮50%标准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的经济损失;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5.0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22 |
发布日期 | 2021-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