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阳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沭阳亿瑞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沭阳亿瑞置业有限公司之间关于沭阳县西城馥邦小区26幢1006室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 二、沭阳县西城馥邦小区26幢1006室房屋继续由原告***占有、使用; 三、被告沭阳亿瑞置业有限公司继续履行与原告之间关于沭阳县西城馥邦小区26幢1006室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该房屋符合办理权属登记手续时,于十五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9172元(原告已预交4586元),减半收取4586元,保全费3205.91元,合计7791.91元,由被告沭阳县亿瑞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9172元。 |
| 裁判日期 | 2019-12-20 |
| 发布日期 | 2020-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