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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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罚金 |
法院 | 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鄂2801执2398号 申请执行人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本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鄂2801行审43号行政裁定书书,于2020年7月2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恩施市崔家坝镇羊山木材加工厂于2021年1月20日自觉缴纳了罚金23193.10元。现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执行员陈永忠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陈放 |
裁判日期 | 2021-01-22 |
发布日期 | 2021-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