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600元;

二、驳回***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受理费700元,减半收取350元,公告费500元,共计850元由***负担(该费***已预交,***于履行判决时直接付给***)。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1-26
发布日期 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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