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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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600元; 二、驳回***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受理费700元,减半收取350元,公告费500元,共计850元由***负担(该费***已预交,***于履行判决时直接付给***)。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1-26 |
发布日期 | 2021-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