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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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山县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山县金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类型 | 支付令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支付令 |
法院 | 武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申请人武山县金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欠款人民币39589.39元。 申请费263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日期 | 2021-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