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南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扣留、划拨被执行人***、***65000元银行存款、互联网银行帐户余额、理财产品、公积金帐户存储余额、保险收益、工资收入或查封、扣押价值相当的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扣留、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为三年。期限届满前二十日,申请执行人可申请续行查封、扣押、扣留、冻结。履行义务后,被执行人可要求解除查封、扣押、扣留、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29
发布日期 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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