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星空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光彩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电广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25元,由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3-29 |
| 发布日期 | 2021-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