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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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晋0525执36号 申请执行人郑建军与被执行人李京儒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郑建军依据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晋0525民初2146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1月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李京儒给付其人民币19700元。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李京儒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李京儒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申请执行费196元由被执行人李京儒承担(已交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1)晋0525执36号案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2021-02-22 |
发布日期 | 2021-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