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184执857号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吉林省松原市。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罚金(危险驾驶罪)执行一案中,由于被执行人已经向本院履行了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2021)吉0184刑初26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故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2021)吉0184刑初26号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审判长程彦奎

审判员李顺

审判员赵大伟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书记员李清鑫

裁判日期 2021-04-15
发布日期 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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