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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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北丰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与湖北丰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对湖北丰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到期债权295000元(债权依据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鄂0607民特252号民事裁定书)。冻结期限为一年,自有关部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计算。 在冻结查封期限届满前,由申请人提前二十日向本院递交续行查封申请,如果没有递交续行查封申请,导致该财产没有被续行查封的,由申请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二、查封申请人***名下的车牌号为鄂F×××××的森林人牌小型越野客车作为担保,查封期限为两年,自有关部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计算。 案件申请费1995元,由申请人***预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日期 | 2021-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