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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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北崇法律师事务所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赔偿原告***、***受伤后的各项损失154255.58元的70%,即107978.91元,由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75元,由原告***和***共同负担175元,被告***负担4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18 |
发布日期 | 2021-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