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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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购车款人民币6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不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
裁判日期 | 2020-10-14 |
发布日期 | 2021-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