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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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建三江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合同保证金8820元、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1587元(2019年1月1日—2020年1月1日),合计10407元,及给付后续期间的利息损失从2020年1月2日起以欠款本金8820元中未给付部分为基数,按月利率1.5%标准计算至欠款全部清偿时止。 案件受理费6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20 |
发布日期 | 2021-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