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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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甘肃启辰设计策划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甘肃启辰设计策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退还***、***转让费28000元,赔偿损失25000元,共计53000元; 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50元,由甘肃启辰设计策划有限公司负担1125元,***、***承担33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29 |
发布日期 | 2021-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