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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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吉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原被告于2004年12月1日签订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被告重庆吉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金龙路××号的房屋过户至原告***名下。 本案案件受理费4690.66元,因适用简易诉讼程序审理减半收取2345.33元,由被告重庆吉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25 |
发布日期 | 2021-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