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郑州凌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凌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207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22条规定,上诉人应于上诉期内到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最迟可以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的,本院将不再催收,按未提起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日期 | 2021-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