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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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无棣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9766元及利息(以9766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18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6.8%计算); 二、被告***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三、被告***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原告***负担185元,被告***、***负担9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10 |
发布日期 | 2021-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