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鹤山市和顺昌化工有限公司 东莞市秋天塑胶材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鹤山市和顺昌化工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702.77元(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结案,已减半收取受理费),保全费3322.76元,诉讼费合共8025.53元,由原告鹤山市和顺昌化工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诉讼费8025.53元,本院不再收退)。 |
| 裁判日期 | 2019-11-06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