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合肥信德门窗设备有限公司
淮南国建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变更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皖0403执201号执行裁定书中“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淮南国建置业有限公司的存款3562799元或扣留/提取同等价值的收入”为“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淮南国建置业有限公司的存款2584345.68元或扣留/提取同等价值的收入”。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本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1-02-10
发布日期 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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