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宜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宜阳县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2021)豫0327执恢2号

郭金秋、李亚飞:

你与刘翁高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2月10日作出的(2018)豫0327民初187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刘翁高于2021年1月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1月5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履行下列义务:

1、自收到本通知书三日内,履行标的款400000元及利息。

2、执行费5900元。

开户银行:河南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名:宜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标的款

账号:661220118000002660001008351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裁判日期 2021-01-11
发布日期 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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