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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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泗水县昱鹏生物发电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被告泗水县昱鹏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泗水县昱鹏生物发电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22 |
发布日期 | 2021-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