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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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景新环卫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化服务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东知情权纠纷 |
法院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合肥景新环卫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提供该公司自成立以来的全部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供原告***及其委托的律师、会计师查阅、复制; 二、被告合肥景新环卫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提供该公司自成立以来的全部财务账簿和会计凭证供原告***及其委托的律师、会计师查阅;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公告费400元,合计500元,由被告合肥景新环卫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12 |
发布日期 | 2021-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