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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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法院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东莞市×××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免收案件受理费,原告东莞市×××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084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07 |
发布日期 | 2021-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