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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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500元; 原告***诉讼请求超出部分本院予以驳回。 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24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27 |
发布日期 | 2021-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