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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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2020)鲁1603民初2436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起诉前利息1300元;自2020年11月1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10000元为基数,按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0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19 |
发布日期 | 2021-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