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金鸿鑫洋(北京)建筑材料租赁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民事
法院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房产的查封;

二、解除对***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62×××61银行存款的冻结;

三、解除对***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11×××17银行存款的冻结;

四、解除对***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43×××82银行存款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3-09
发布日期 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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