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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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鑫洋(北京)建筑材料租赁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房产的查封; 二、解除对***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62×××61银行存款的冻结; 三、解除对***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11×××17银行存款的冻结; 四、解除对***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43×××82银行存款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3-09 |
发布日期 | 2021-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