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
沁阳市天顺运输有限公司
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赔偿原告***26181.61元,原告***在领取赔偿款的同时返还被告***2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告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0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费汇至: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13×××48。开户行:工商银行亳州市分行魏武支行。执行款汇至:蒙城县人民法院,账号20000042115210300000163,开户行:蒙城农村商业银行城东分理处)。

裁判日期 2018-10-22
发布日期 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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