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新昌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624执250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浙0624刑初105号刑事判决书,于2021年1月20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吕晶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罚金刑一案。

执行中,被执行人吕晶(亲属)已经自动履行人民币19890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三月五日

裁判日期 2021-03-05
发布日期 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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