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仙居县中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 法院 | 仙居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享有郑毛珍户189.41平方米的安置房宅基地拆迁权益(含已取得安置面积为186.59平方米和剩余2.82平方米安置面积补偿款19740元),被告***享有郑毛珍户的84平方米的安置房宅基地拆迁权益(已获得)。尚在仙居县中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剩余安置面积的补偿款19740元归原告***、***所有,由两原告补偿被告***安置面积差价款18550元。以上款项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 二、被告***、第三人***、***、***各享有尚在仙居县中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郑毛珍户中各类补偿款中的105818.04元的十五分之二的份额,即14109.07元;其余的尚在仙居县中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郑毛珍户中各类补偿款59885.76元(不含安置面积补偿款19740元)归原告***、***享有。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50元,由原告***、***负担1150,由被告***负担5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4-08 |
| 发布日期 | 2021-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