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延边众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龙井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延边众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延吉市科技大学1号楼4号门市房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8899元,减半收取4449.5元,由被告延边众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3-29 |
| 发布日期 | 2021-04-25 |